一、申请条件:
1)外地生源(入大学前非广州户口):统招本科或以上学历,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。
2)广州生源(入学前是广州户口):中专以上学历。
注:2014、201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也可申请办理:
① 办了暂缓就业的;
② 户口和档案均在学校或户口尚未落好的。
二、 所需提供的材料:
1.学校毕业就业推荐书一份(原件)
2.就业协议书三份(原件)
3.身份证复印件
4. 照片一张
5. 广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三、 户口:
1.如果有亲属或朋友户口在广州的,可以将户口迁往其所在地;
2.如果有物业在广州,可以将户口迁往物业所在地;
3.其余为集体户口;
4.所办的户口均为广州市正式户口
四、 办事程序:
1. 应届毕业生将(二)项中的材料送到我部;
2.我部向广州市人事局报送材料,申请接收计划;
3.广州市人事局核准后,向学生发广州市的接收函,并通知收费;
4.学生将接收函交给学校,毕业时由学校发派往广州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;
5.学生毕业后本人持: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报到证、党团关系、户口迁移证到我部报到;
6.我部为学生申请入户广州的指标卡,指标卡下来后,学生本人去入户所在区的办证中心办理户口。